安交所助推金融創新 我市中小企業融資再添活力
日前,合肥市政府辦公廳下發《合肥市股權質押融資管理辦法》(合政辦【2010】59),并規定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眾所周知,融資難問題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一大瓶頸,股權質押則是中小企業突破融資瓶頸的重要手段之一。而股權質押融資涉及面很廣,需要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正是由于法律法規的不明確,股權質押融資業務在我國受到很大限制。此次我市出臺《合肥市股權質押融資管理辦法》的目的,即在于規范股權質押融資行為,防范和控制股權質押融資風險,擴寬企業融資渠道,幫助我市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依照《辦法》,以在我市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進行融資的,均應遵照《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辦法》不但詳細規定了在我市進行股權質押融資應當滿足的條件及應當履行的程序,還有三大亮點:一是鑒于廣大中小企業股權管理混亂、股權結構不明晰、股權流動性較差、交易變現較難等現實情況,規定出質股權應在依法設立的股權登記托管機構進行股權登記托管,旨在幫助中小企業明晰股權結構,有效降低股權質押融資的風險,促使更多的金融機構接受中小企業股權質押;二是為了鼓勵股權質押融資業務在我市的開展,《辦法》明確提出將對符合條件的股權質押融資業務基于適當的財政資金扶持(具體辦法將另行制定);三是將推行股權質押融資與構建我市的區域場外市場相結合,明確規定:“市政府授權安徽省股權交易所具體負責股權交易市場建設,推動創業風險投資、產業投資等投資機構與股權融資項目對接;發揮市場平臺作用,做好股權登記托管、市場價值評價、動態跟蹤監測和股權交易等配套服務。”
《辦法》的出臺,為我市廣泛開展股權質押融資業務創造了條件,最終將惠及我市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同時,也是合肥區域金融中心和要素大市場建設的一件大事,為推動我市建設創新型城市,實現跨越式發展必將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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