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登記
股權質押登記
申請辦理(未托管企業需先辦理股權登記托管手續后,再辦理股權質押手續。)
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1、股權質押登記申請表;
2、股權質押合同和債務主合同(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股權質押的擔保期限;設定股權質押股份的數量和金額;股權質押擔保的范圍;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3、出質方須出示權益賬戶卡;
4、質押雙方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5、雙方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6、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出質股權如為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出質人須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質押的批準文件;出質人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的,需出具全體股東放棄優先認購股權的承諾書;質押股權如是工會持股,須出具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同意出質的決議;出質人如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的,須出具公司章程及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出質的決議;股份公司發起人或持股5%以上(含5%)的股東,將其所持股權出質的,須提交股份公司出具的公司董事會已獲知該事項的函件)
股權質押解除,須向本公司出具由工商局核發的《股權出質注銷登記核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