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業務規范》的通知 (中證協發[2013]17號)
各證券公司:
為規范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區域性市場),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制定了《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業務規范》(以下簡稱《業務規范》), 經協會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現予發布。
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市場應按《業務規范》要求將相關材料報協會備案,備案方式目前暫采用紙質材料備案,待備案系統啟用后將采用遠程電子備案。對尚未完成清理整頓工作并通過驗收的區域性市場,證券公司不得參與,協會不受理備案。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市場應遵循《業務規范》,并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建立隔離墻制度。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市場過程中,如遇重大事項或問題,應及時向協會報告。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