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類股東蟄伏30家股交中心
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最基礎的一環,國內的區域股權市場正在經歷新的生長。
5月15日,證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意見》,并在支持業務產品創新“發展柜臺業務”部分提出,“鼓勵證券經營機構多方位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
從區域股交中心的股東背景看,滬深交易所及部分券商無疑對參控股設立區域股權市場表現出極大興趣。
據不完全統計,滬深交易所以參股形式組建的區域股交中心已達14家,且該類股交中心所在地多處沿海發達地區;同時,有37家券商、1家信托公司、1家商業銀行,以參股、控股的形式參與區域股權市場的建設。
各類股東競合下,區域股權市場雖得到較快發展,但無法掩蓋其背后標準不一、同地競爭、重復建設等問題,而這抑或給日后的統一監管帶來難題。
隨著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自我擴張與演化,在區域經濟發展、交易所互競、金融機構長期投資等種種關鍵詞及相關動作的背后,一場圍繞區域股權市場的資本“暗戰”或將拉開帷幕。
五類股東搶食區域市場
對于各個區域股交中心而言,其股東構成也各不相同。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情況,當前,區域股權市場股東主要分為五類:當地產權等其他交易所,當地金融辦或國資旗下單位,以券商為主的金融機構,PE等投資機構,滬深交易所的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股交中心背后均吸引來自滬深交易所或金融機構的參股投資。
以北京股交中心為例,其股東囊括中信建投證券、銀河證券及首創證券(合計持股25%)及滬深交易所——深圳證券信息公司(持股15%)的股東構成。
統計顯示,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前海等共計14家股交中心得到滬深交易所子公司的投資,對于不同的交易所和股交中心,其參股比例各有差異,如上交所參股的三家股交中心,參股比例均達20%及以上,而深交所參股比例則在5%-15%的區間“徘徊”。
與此同時,亦有包括江蘇、新疆、安徽、山西等21家股交中心得到以券商為主的金融機構的參控股投資。
從持股比例看,部分股交中心為券商主導,例如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廣發證券和招商證券分別持股325%,并列第一大股東;再如重慶股份轉讓中心第一大股東為西南證券,持股比例超過50%。
亦有部分股交中心完全由券商把持,以江蘇股交中心為例,其控股方為當地券商華泰證券,其持股江蘇股交中心52%,同時東吳、國聯、東海、南京四家證券公司各持股12%。
除上述兩種股東類型外,部分股交中心的股東構成則顯得較為單一,如吉林股權交易所的股東僅兩家——吉林省股權登記托管中心和吉林長春產權交易中心;江西股權交易所則在未有滬深交易所和金融機構參與投資的情況下,引入北京圓悟科工貿、北京新經典投資等非本地投資公司作為股東。
天津、廣州、湖南、廣西北部灣、吉林、江西、石家莊、內蒙8家股交中心未引入交易所或券商作為股東,股東多以當地國資企業或投資機構為主。
此外,包括黑龍江、河南、寧夏、云南、海南在內的五個地區的區域股權市場發展略顯滯后,尚未有公開信息顯示該地區已設立區域股權市場。對于此類市場的“留白”,未來或亦將成為交易所、金融機構等各方勢力所爭取之地。
滬深交易所“第二戰場”
2014年3月,證監會公開表示,首發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意愿,在滬深市場之間自主選擇上市地,不再與企業公開發行的股數相掛鉤。這意味著,場內市場掛牌上市的競爭中,滬深交易所的碰撞正愈演愈烈。
而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金字塔底部,區域股權市場無疑又成為滬深交易所競爭中的“第二戰場”。
在區域股權市場中,滬深兩交易所通過其子公司“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下稱上證信息)”和“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下稱深證信息)”合計參股14家股交中心,約占當前股交中心半壁江山。
對比滬深交易所參股股交中心的數量,深交所或在區域股權市場中搶占先機。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深交所參股的股交中心數量達11家,而上交所則僅參股上海、浙江、遼寧三家。
但從持股比例看,上交所的參股比重略高于深交所,其對上海股交中心的持股比例為29%,對遼寧股交中心和浙江股交中心均達20%;而深交所在參股的股交中心中,僅對北京股交中心、重慶股權轉讓中心和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的持股比例達15%,對其他股交中心的持股比例在5%-10%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尚未有任一家區域股交中心同時吸收滬深交易所的參股投資,這意味著,滬深交易所在區域股權市場的布局中,競爭關系或遠大于合作,同時抑或體現出排他性的特質。
機構押注長線價值
股交中心層出不窮的背后,券商等金融機構顯然不會缺席。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共有37家券商、1家信托公司、1家商業銀行以參股、控股的形式參與區域股權市場的建設。
持股形式上,部分證券公司采取以直投子公司間接介入方式實施參股。
例如在青海股交中心的設立上,中投、光大兩家券商分別以其直投子公司“瑞石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和“光大資本投資有限公司”為主體參股。
采取類似形式的券商還有信達、宏源和華創證券等,這意味著,對于區域股權市場的參股既屬于場外市場業務,亦屬于直投業務的組成部分。
事實上,對券商而言,參股股交中心,扶持區域股權市場發展也是挖掘、培育上市儲備項目的一種“長線投資”。
“場外市場未來幾年必定是證券市場的重心,而區域股權市場更將是一個藍海市場。”遼寧股交中心總經理徐克非表示,“場外市場業務首先是個投行業務,掛牌上市之后,我們會提供以融資為主的一系列金融服務,有了這類市場,券商有機會將掛牌企業培育成上市企業。”
除證券公司外,在股交中心的金融機構股東身份中亦能看到信托公司和商業銀行的身影。
其中大連華信信托成為唯一參股股交中心的信托公司,其持股大連股交中心30%,僅次于持股48%的大連港集團,為第二大股東。
無獨有偶,在廈門兩岸股交中心的股東中,廈門農村商業銀行工會持股11%,為唯一參股股交中心的商業銀行;甘肅股交中心的背后,光大金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為股東之一,持股比例為1818%。
跨區經營與同地競爭之患
4月18日,證監會有關發言人表示,對于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省級政府進行屬地監管,部級聯系會議督導協商,證監會正在抓緊將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納入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進行研究。
這意味著,層出不窮的區域股權市場或將逐步納入統一監管框架。然而,在該過程中,區域股權市場勢必面臨跨區經營及同地競爭等問題。
事實上,對于券商參與的區域股權市場,監管層曾給出規范方向。
2012年,證監會曾發布《關于規范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指導意見(試行)》(下稱意見),意見指出,“區域性市場原則上不得跨區域設立營業性分支機構,不得接受跨區域公司掛牌。”
但是,包括天津股交所和上海股交中心在內的部分股交中心,仍然存在跨區經營現象,這或給未來的統一監管帶來難度。
另一個問題是同地競爭,即同一省份內同時存在多家股交中心。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包括廣東、遼寧、山東、福建在內等不少于四個省份存在兩家及兩家以上的股交中心,該現象無疑會引來市場對過度競爭和重復建設的質疑。
以廣東省為例,僅在廣東省內,就存有深圳前海股交中心、廣州股交中心及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三家區域股權市場,無獨有偶,山東省內亦同時存在齊魯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和青島藍海股權交易中心。
“這種現象背后也和區域發展不平衡有關,就像給IPO找項目,在經濟發達省份好項目的競爭更激烈。”上海一位投行人士坦言,“而一些經濟落后地區,許多項目幾乎無人問津。”
在業內人士看來,為區域股權市場的建立制定相應標準,或成為未來統一監管的必備要素。
“區域股權交易市場也出現重復建設的苗頭。”東北一家股交中心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由中央相關部門統一制定業務規則以及監管標準,日常監管由地方政府來施行,或許將是未來的現實選擇之一”。
事實上,在跨區經營、同地競爭等問題的背后,正隱含著區域股權市場背后股東的利益協調矛盾,前述五類股東爭相布局之下,未來統一監管面臨的種種問題,無疑考驗著監管層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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