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十條意見緩解融資成本高
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昨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近日印發的《關于多措并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金融部門采取綜合措施,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互動。
《意見》指出,當前我國經濟形勢總體向好,但仍存在不穩定因素,下行壓力仍然較大,結構調整處于爬坡時期,解決好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對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提出了十個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明確了職責分工。
《意見》強調,解決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全面深化改革,多措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要通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形成財務硬約束和發展股本融資來降低杠桿率,消除結構性扭曲。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相關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分工協作,對各項任務落實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檢查。人民銀行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意見》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定期向國務院報告落實情況。
保持貨幣信貸總量合理適度增長
優化基礎貨幣的投向,適度加大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的力度,著力調整結構,優化信貸投向,為棚戶區改造、鐵路、服務業、節能環保等重點領域和“三農”、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提供有力支持
人民銀行
抑制金融機構籌資成本不合理上升
進一步豐富銀行業融資渠道,加強銀行同業批發性融資管理,大力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盡快出臺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的相關指導意見和配套管理辦法
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縮短企業融資鏈條
嚴密監測貸款資金流向,防止貸款被違規挪用,確保貸款資金直接流向實體經濟
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清理整頓不合理金融服務收費
督促商業銀行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
銀監會、發展改革委等提高貸款審批和發放效率
通過提前進行續貸審批、設立循環貸款、實行年度審核制度等措施減少企業高息“過橋”融資
銀監會、人民銀行完善商業銀行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偏離度指標,研究將其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評價體系扣分項,約束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沖時點”行為
銀監會、財政部加快發展中小金融機構
加快推動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銀監會
大力發展直接融資
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繼續優化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安排。支持中小微企業依托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開展融資
證監會、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監會、保監會等積極發揮保險、擔保的功能和作用
大力發展相關保險產品,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城鄉居民等主體獲得短期小額貸款
保監會、財政部、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有序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充分發揮金融機構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促進金融機構增強財務硬約束,提高自主定價能力
人民銀行